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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申报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市妇联,省妇女“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期,省妇联对网上申报的岗位建功先进典型,尤其是巾帼文明岗的申报进行了初审。对照《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各地申报材料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将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简单理解为荣誉申报。“巾帼文明岗”创建是城乡妇女广泛参与、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一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在申报过程中应体现明确的创建主体和创建过程。目前的情况是:
1.创建过程体现不充分。目前各岗组的申报材料普遍存在展现工作业绩多,呈现创建过程少、创岗痕迹不足的问题。申报主要事迹材料中应明确体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情况、岗组争创计划和创建标准、创岗过程健全的档案资料等。
2.岗组名称申报不规范。申报对象应是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专业市场、社区等以妇女为主体的一线集体(班、组、队、站、所)和岗位(岗、柜、店、台)。岗组名称应规范填报为创建岗组的最小单元。而现有申报材料中存在扩大申报表彰对象范围的现象,将创建岗组扩大到整个单位或某一机构,以某某学校、某某幼儿园整体申报,不符合巾帼文明岗创建要求。
二是申报岗组的申报材料关键指标缺失。本次巾帼文明岗采取网上申报模式,部分岗组未在线上申报的文字图片材料中明确体现创岗、申岗的基本条件。主要是:
1.岗组基本情况关键指标不明确。按照管理办法第7条要求,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创建“巾帼文明岗”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岗组基本情况中的人员数量、女性占比、领导成员中是否有女性等关键信息。部分岗组关键指标信息未填写,需补充详实。
2.是否符合申报省级岗组条件佐证不充分。根据规定申报上一级“巾帼文明岗”,应先获得下一级荣誉称号一年以上。部分岗组申报材料中,对获得何级别、何单位授予的荣誉填报模糊,对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缺失。获得市级文明岗的应有工作现场悬挂牌子的图片或当年下发的文件作为佐证,需补充详实。
三是巾帼文明岗的命名遵从择优原则,部分岗组展示展现不充分。
1.岗组先进性呈现不足。省级巾帼文明岗要求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在主要事迹及相关材料中应体现出岗组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部分岗组事迹材料过于简略、或简单陈述本职工作,需进一步补充优化。
2.岗组台账资料呈现不足。巾帼文明岗创建要求在工作场所有明显创岗标识,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档案完备。部分岗组未上传台账材料,需以电子版或图片形式上传佐证。
鉴于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申报,切实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请各地各部门对照管理办法进行梳理,严格把关,重新申报。对申报材料不全、岗位情况不明的岗组将予以一票否决。网上申报通道开放至1月底,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12月20日
申报规则
一、本系统所涉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是指苏州市巾帼文明岗(集体)和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个人)两种类型。
二、本系统面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11月16日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各类申报)。各市、区妇联、各行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岗组)和个人均可自主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已经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一年以上,并已获得县区级(或行业)“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专业市场、社区等以妇女为主体的一线集体(班、组、队、站、所)和岗位(岗、柜、店、台)。具体条件是:
1、岗员构成达标。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组织机构健全。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建有专门领导小组,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3、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岗组成员中须有获得各级岗位技术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4、服务规范高效。有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服务热情周到,行为文明规范。
5、创建氛围浓厚。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工作环境整洁美观。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6、岗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高效的团队,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7、管理科学规范。岗组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指标,有符合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特点的创建办法和考核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8、创建档案健全。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档案完备。有条件的单位可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有创建工作的网页,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9、示范作用明显。岗组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巾帼建功标兵: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的在苏生活工作的女性均可申报。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4、申报市级标兵应已获得县区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填报说明
1、岗组和标兵申报途径均区分为:妇联、行业(成员单位)、直属单位申报,且此三类不能交叉申报;后台系统将自动按照申报途径将申报材料分配到各市、区妇联、成员单位或苏州市妇联(直属单位申报)。请对照途径准确申报提交。
2、修改:申报主体(岗组或标兵)在提交之前,均可登录账号编辑修改,提交后不可再修改,但可登录账号查看所提交材料的审核情况(待审核、已审核、已上报、已退回)。各市、区妇联及成员单位审核时不可编辑修改或删除,但可退回。退回后申报主体(岗组或标兵)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3、“创建事迹”字数在1500-2500字之间(含标点与空格)。
4、关于附件:申报表格需下载,填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扫描件。其他附件内容主要为所获荣誉证明、创建台账(含内页),创建活动等图片。总图片数不超过8张,如内容较多,可将数个单张整合成一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1M以内,格式为jpg。
五、申报要求
在本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网站(网址:jg.jusuzhou.cn)按提示要求操作,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和图片。
技术咨询电话:0512-66321358。